我曾经说过,基于狭隘民族主义的爱国主义不过是个人主义的放大,价值极其有限——非我族类,其心必异;凡负面评述我国之言论,必是信口雌黄之谬论;只要有利本民族的事情,都可以毫无底线地去做——比如那句“犯我强汉者,虽远必诛”的青皮言论——真正的“实力男”不会这么肤浅而嚣张——按此逻辑推出,从希特勒到哥伦比亚毒枭,甚至那个霸占亲生女的奥地利兽父,都可被称为英雄,只是出于不同团体尺度耳——奥地利兽父可以大言不惭地说:干涉我家内政者,虽远必诛!犯我密室者,虽远必诛!
其实这种水准的“爱”国主义,我们从“洋人洋教都灭尽,大清一统万万年”的义和团——只要身上被搜出一支铅笔,便会被视为“二毛子”,瞬间丧身于他们刀下,女同胞命运更惨,不忍言说——以来一直都不缺乏,根本无须以惊喜面对。甚而可以妄断,凡现代化程度尚不够透彻的社会,这类“爱”国主义总是极易甚嚣尘上,从深层次消解整个国家近现代化的政治进程——最直接意义上,这种情绪过于激昂的国家,其内部各民族、团体间的沟壑成见也总是同样激昂,概莫能外,稍加挑拨,便成燎原之势——骂“河南人”最烈者,骂“家 le福”也往往最狠,反之亦然——而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是较为“匀质”的,其各民族、团体在社会生活、尤其法律面前的地位是相近的,虽然仍免不了一些冲突,包括暴力冲突,但总不至有谁一门独大,占据所有要津——这才叫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,这才会有接近长治久安的真正基础,这才是我们杜鹃泣血般啼诉,上穷碧落下黄泉般求索的目标。
这次“爱”国事件的真正所得,我以为,仍如我前文所述,乃是网络公众力量的一次积聚,展示,虽然方向存疑,仍然值得嘉贺——只是其整体水准、价值,似乎远逊于数月前声势浩大的打“虎”运动,我暗自思忖,这两拨人的重合程度可能不一定很高,因为其水平,个人觉得,不一样。
至于一些可爱同胞要拿这次群体事件同1919年的“五四”相比的言论——天哪,毫不自省,专门排外,以一己为苦主,以万国为仇雠,还是怎么看怎么象1900年以万千人鼓噪攻打百十杆“慢”枪保卫之大使馆区,而又居然不克的,丢人辱国,绝倒后世的“义和团事件”。